主要信息来源:每日商报
2009年2月10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这两个意见,城市住宅拆迁户可以拿到拆迁房评估价120%的货币补偿,集体土地住宅拆迁户也首次可以选择享受货币安置;同时,城乡拆迁户如果在领取款项后12个月内购买普通商品房住宅,还可再享受2%的奖励。此举意味着商品房销售将有望在城乡拆迁这一巨大的市场上分得一杯羹,由此也被房地产业内人士广泛视为利好。
虽然目前的拆迁货币安置政策只在杭州六大主城区内试行,但余杭区必将在第一时间紧随杭州房产新政,实现拆迁货币安置政策的“同城同待遇”。
城市拆迁户补偿数额增加20%
近来,“鼓励货币化安置”正在成为全国各地政府拉动楼市的一大举措,据悉,江苏、成都等地都在杭州之前出台了鼓励货币化安置的相关政策。而早在去年10月,杭州市出台的《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已明确,要鼓励在征地拆迁中实行货币化安置,以节约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两项拆迁新政的出台释放出了明显信号,政府救市动作更为实际。其中,原先就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城市住宅拆迁户,按照新政规定除了可以拿到基本补偿——所拆房屋评估价外,还能再拿到评估价的20%作为补贴,也就是说,补贴标准比新政实施前增加了20%。根据杭州市拆迁办的调查,目前杭州主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主要集中在50万-80万元/套。因此,按照新政被拆迁人实际可以拿到的补偿款约在60万-96万元/套,以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来算,大致可以买到一套中小户型的房子。
新政规定,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本市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和货币补贴,同时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经济租赁房)。
农村拆迁户首次可选货币安置
而一直以来实行实物安置,也就是用安置房安置的农村集体土地住宅拆迁户,今后也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了。在此之前,杭州市从去年起对部分重点拆迁项目进行了货币化安置试点,但从未大范围实行过。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住宅拆迁户来说,实物安置不仅在住房选择上有较大的局限性,同时等待安置房建设完成再到入住也会花费一段较长的时间,因而有着多方面的弊端。实行货币安置后,他们可以任意购买自己喜欢的,产品品质较为高档的商品房,选择余地要大很多。据杭州市国土局相关人士透露,新政中十分关键的货币化安置单价评估细则即将在近期出台。
12个月内购买商品房有奖励
不管是城市住宅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住宅,如果被拆迁人在领取安置款后12个月内购买住宅,根据购房纳税凭证,均可再享受购房款2%的奖励,但购房款超出安置款部分不予奖励。也就是说,拆迁户买房时,只有在购房款和安置款相当或超出的情况下,才可以最终获得足额2%的奖励,新政鼓励住房消费的初衷可见一斑。
那么,这两项拆迁货币安置新政实施后,会否出现大量拆迁户购买商品房的局面,对楼市又将起到多大的拉动作用?根据杭州透明售房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2月25日,杭州市主城区商品房可售房源有30061套,可售面积共计383万余平方米。如果这些被拆迁的面积按1∶1的比例购房,那么就已经足够消化掉目前楼市的存量房源了。 |